事件的起因,是该死的小“日子”在侵华期间留下的一枚“毒气弹”,被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给挖了出来。</br>
那些在一线冒死参与处置老班长们,不但得到了相应的“立功”奖励,还获得了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“专访”的机会。</br>
作为平时兼顾收发信件“重任”的通讯员,我最直观的感受便是,在节目一经播出以后,那些在电视台上“露过脸”的班长们,“情书”简直收到手软!</br>
最夸张时,受访中长相最为“阳刚”的一位,竟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二百多封“表白”。</br>
那个年代,自媒体尚未兴起。</br>
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,仍旧掌握着全国最大的流量。</br>
“英雄事迹”被这种权威平台发布后,其影响之广,可想而知。</br>
最令我羡慕的,是“纷至沓来”的求偶信来源,几乎涵盖了我能想象到的方方面面。</br>
男人,天生就爱追求女人。</br>
自有动物后的亿万年来,皆是如此。</br>
可曾经我凭了命地“装逼”,也只能吸引婷婷和小狼那种懵懂的女生。</br>
在世俗的眼光下,我当时的行为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。</br>
但活在世俗里的我,突然发现全天下的女人竟然如此之多,关键看你能不能做出点成绩,获得大众的认可。</br>
当这种“认可”,转化为能够拥有至高“择偶权”的结果时,我不免对“建功立业”的机会,产生了深深地渴望之情。</br>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</br>
终于在一次某大型国有酒场“酒精灌”起火的灭火救援战斗中,我遇到了一次可以一展风采的机会。</br>
严格上来讲,这“风采”二字,是要加上双引号的。</br>
“酒精灌”起火,其发展之迅速,燃烧之猛烈,稍有常识者即可想象。</br>
作为满编参战,且第一时间到场的特勤队伍,我们五十五名指战员、十二辆造价几百万的水罐车、Q市消防最精锐的灭火救援力量,真正站到那熊熊烈火的面前时,渺小的完全可以说成是“可怜”。</br>
作为其中的一员,那“接出警”前的兴奋,早在遥见冲天的火光之时,便灰飞烟灭。</br>
那场火灾,最终调用了足有半个省的救援力量,才勉强扑灭。</br>
在那之前,以“燃烧区域放任不管,控制火灾蔓延”为战斗思想的我部特勤大队,在增援力量尚未到场的间隙里,不可避免地遇到了“水枪阵地”严重不足的情况。</br>
最先到场的Q市最高指挥长,也即是我们消防支队的参谋长同志,在巡视了“战场”一圈之后,看了身边的我——那个手持对讲机,一脸懵逼的通讯员一眼,指着一处突发的“流淌火”情,下达了这样一个指令:“迹天涯!你去在这个位置出支水枪,守住这个方向不被火势突破,保证不烧到隔壁的酒精储罐,事后我一定给你一个‘三等功’!”</br>
在这个人员“捉襟见肘”的关键时刻,他的安排可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。</br>
可作为以“服从命令为天职”的军人,我却没有立即依令而动,而是下意识地回复了这样一句话:“参谋长,我给你一个‘一等功’,还是你去吧!”</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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