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沙漫天,沈玉看着远处跪在坟前的那个孩子,他瘦小的身影有些模糊不清,似乎快要被这风沙给吞噬了。
“真是个可怜的孩子!”沈玉轻叹一声,向着孩子的方向身形一动,瞬息间便到了他身前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小男孩缓慢的站起身,衣服上的碎条被风吹的凌乱摆动,挽起来的发髻也散开了大半,在空中肆意的飘着。
“我…我叫小季,娘亲就叫我小季…”孩子低声抽搐着,仰起头看着眼前的人。
他曾经见过这人一次,只是有模糊的印象,在什么地方见的,已经记不清了。
“小季…”沈玉低声叫了一下孩子的名字。
只见他脸上的泪水和风沙混在一起,整张脸都已经花了,但这孩子的眼眸中却透着一股特别明亮清澈的神采,又显得有一些倔强。
孩子身后的墓碑是他几个时辰之前所立,墓碑上用他的剑刻了的五个字“许文静之墓”,字刻的极深,痕迹锋利苍劲,和这个墓主人的名字“文静”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。
“给你娘亲磕几个头,跟我走吧!”沈玉本想再说些什么,但他的话好像一直都很少。
小季转过身跪在墓碑前轻轻磕了四个头,好像怕打扰到墓里的人。
“娘亲…”他嘴里嘟囔着。
“走吧,孩子!”沈玉伸出手扶起了小季。
每走几步小季就回过头,朝着那个墓碑恋恋不舍看一眼,风沙越来越大了,天地间都变成了褐黄色,两个身影慢慢消失在了这黄沙的世界。
风沙席卷天地,黯淡无光,仿佛他们从没有来过,这里有的只是漫天的黄沙…
客栈的门被咣的一声踹开,两个人影快步冲了进来,沙子随着他们瞬间灌进屋中。
“这是什么鬼天气,老子的眼睛都快瞎了!”一个声音传来,如同平地惊雷。
“就是就是,非要我们来这鬼地方,也不知大人是怎么想的!”另一个声音抱怨道。
只见两个人戴着的羊皮帽子已经变成了棕黄色,上面落满了黄沙。
先前进来的是一个身高八尺的精壮汉子,身着黑色紧身长袍,腰间用一条藏蓝色束带扎起来,尤其显得高大魁梧,他正摘下帽子使劲在门框边上甩着。
汉子抬起头环视着屋内,这家客栈不大,一楼大堂里只有六张方桌凌乱的摆放着,桌子两边各放着一把长条方凳,桌凳之上落满了沙尘。
东边靠墙的角落里坐着一个身穿青色长衫的男子,正在独自喝酒,他面前的方桌上放着一碟酱牛肉,看样子没怎么动过。
只见那人手中拿着一个铜制的长嘴酒壶,非常优雅的微微仰起头,然后酒就从那壶嘴缓缓的倒入口中,不紧不慢。
汉子竟然看的有些发呆,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被此人吸引,甩着帽子的手也停了下来。
“王大哥看什么呢?咱们赶紧要两壶酒暖暖身子,这天气不但风大,也真是有些冷。”
跟在汉子身后进来的一人,关好门后就在小心拍打着自己的衣服,他穿的一身蓝色缎子长衫几乎变成了黑色,黏在上面的沙子很难弄掉。他虽然有些气恼,但拍打衣服的动作却很仔细,好像生怕弄坏了这身行头。
跟那汉子相比,他到显得有几分儒生气质,身材不算高大却比例很协调,高高的发髻上面插了一根碧绿的玉簪子。
“掌柜的,来两壶酒,再给来些吃的!”汉子回过神来,朝着柜台喊道。
“两位客官,旁边的那个盆里有水,两位先洗洗,酒马上就来。”从后厨小跑出来的伙计热情的招呼着,用肩上的抹布随手掸了几下桌面。
两人洗了把脸,在靠西的桌子旁坐下,汉子拿起酒壶却没往杯子里倒酒,反而打开壶盖仰起脖子一口喝下了大半。
“这酒够劲!”汉子不由的咋舌,脖子瞬间红了起来。
“王大哥真是豪爽之人!”儒生状男子眯眼笑着,倒上一杯酒,一饮而尽。
“庄老弟,你说咱们这趟来塞北大漠,真的会找到那个人?”
“我觉着八成白跑,也不知道大人是从哪得到的消息!”
“也别这么说,大人的本事自然不是我们能揣测的,既然派你我前来,肯定是得到了准确的消息!”汉子说到大人的时候,满脸崇敬之色。
“这塞外大漠绵延数百里,就算那个人真的来了,咱们这么找不也是大海捞针吗?”被称为庄老弟的男子面色不悦的说道,似乎对这趟差事心有不满。
“此刻我们所在之处,是进入大漠的必经之路,也是唯一的入口。大漠风沙漫天,现在正好又是风季,想要另寻其他的入口,根本不可能!”汉子说着,往口中塞了几大片牛肉。
“既然王大哥这么说,那我们就在这里住下,来他个守株待兔!”二人边吃边聊着。
如果此刻是在江南,江湖中多数人很容易就能认出此二人,两人在江南已是成名多年的一流高手,被称作王大哥的汉子,成名绝技是一套失传已久的拳法,名唤御风拳。
据说这套拳法是百年前一个叫边承的人所创,此人靠着这套拳法独步江湖,曾以一己之力,挫败了当时整个以拳掌功夫立身的门派,一时名声大震。
但是几年之后,此人忽然销声匿迹,这套拳法也就跟着消失了,直到十年前这个叫做王勇鸣的人出现,这套消拳法才又重现江湖。
谁也不知道他从何处而来,一度甚至被怀疑,是有人冒充御风拳的名号故弄玄虚。直到有老一辈的人亲眼见证,才得以证实。
被称作庄老弟的人名叫庄贤风,成名绝技是他的闪电刀,但奇怪的是,好像谁也说不出他的刀是什么样子。
有人说见过他出刀的人都死了,甚至有人说闪电刀用的根本就不是刀,而是某一种暗器。如果有人看到这两个人走在一起,一定会惊骇不已,而且看样子他们是在为同一个人做事。
午后刚过,天色就完全暗了下来,风似乎小了一些,天空却变成了暗红色,像一头巨兽的眼睛俯视着整个大漠,给人一种末世的压迫感。
沈玉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天空,紧缩的眉头凝成了一团,妖异的天象让那张永远处事不惊的脸上也微微变了色。
“孩子,我们得加快脚步,你到我背上来!”他蹲下身,对身边的小季说道。
“恩!”
小季脸上的泪痕已经被风沙吹的完全干涸,一道道暗黄色的痕迹朝着不同的方向爬满了他瘦小的脸颊,就像蜘蛛结成的一张网,在红色天空的映衬下说不出的怪异。
“看这样子是要起大风暴,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必须赶到客栈!”沈玉他心里想着,背起孩子,脚下加快了步伐。
“叔叔,我们去哪?”背上的小季忽然问道。
“客栈,大漠入口处唯一的客栈!”沈玉口中说着,脚下速度不减,背上的孩子仿佛没有重量,他能感觉到的只有孩子的体温。
小季没在说话,沈玉不经意间瞥到自己身上的黑色长衫,在奔跑的过程中闪着像血一样的赤色光芒。
一时间他产生了一些错觉,自己好像回到了六年前的那个血色夜晚,不同的是,那时的赤红是真正的血,是人的血,那血染红了他的剑,染红了他的全身,染红了整片大地。
王勇鸣庄贤风二人酒足饭饱后,跟掌柜要了一间客房。
上楼的时候,王勇鸣又不经意的看向边东侧角落里的那个人,只见他依然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那。
“一个奇怪的人!”王勇鸣喃喃自语道,摇了摇头。
“王大哥说什么?”庄贤风顺着他眼神的方向,也向那人看去。
“没什么,从我们进来之时,那人就一直坐在那,没有说话,也几乎没有动过。”
“无名之辈而已!”庄贤风不屑的说道。
在他这样的人眼中,一个陌生人根本不值得去关注,原因很简单,能对他构成威胁的人实在不多,更何况此刻他们还是两个人说到威胁,对于他们要找的那个人,两人还是有几分忌惮的。
虽然他们从未见过那人,但是那人的传说太多了,或者应该说那人本身就是个传说。在那样的人面前,他们两的这点故事真的不算什么。
一个时辰后,透过风沙,沈玉看到了远处几间房屋的轮廓。之所以都称呼此地为客栈,是因为他连个名字都没有,就更别说什么招牌。
这家客栈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谁也说不清楚,据说最早是由进出大漠的商队所建,他们把牛羊卖到关外,以换取粮食和铁器,为了方便休息,就在这大漠的入口之处搭起了一间房子。
随着出入大漠的人逐渐增多,也越来越频繁,于是便有人把这里修建成了一家客栈,虽然主人几经变迁,但是客栈却一直留了下来。
现在经营这家客栈的是一家三口,儿子做伙计,父亲是掌柜,老板娘负责做一些简单的饭菜,其实所谓的饭菜也只有一样,酱牛肉,不过客栈的酒很烈,和这里的天气到是很搭配。
沈玉来到客栈门前时,天空已经变换成了猩红色,看上去格外的狰狞,不经意间,他脑中那一幕再次浮现,这让他隐隐感到一丝不安。
马厩里的几匹马儿仿佛也感受到了天空的异象,狂躁的嘶叫着,声音中竟有几分凄厉。
沈玉放下背上的小季,推开门环顾着大堂,里面空无一人,连掌柜也不见人影,他走到柜台前敲了几下桌面,听到声音从掌柜从后厨走了出来。
“您瞧这天气,我还以为没人会来了,正准备要关闭店门!”掌柜欠身说道,眼睛笑眯眯的看着沈玉。
“给我一间房,再来二斤牛肉和一壶酒,送到房间便好。”沈玉淡漠的说道。
“好嘞,我先带您上楼去房间,酒和肉马上送来!”
“呦,这还有一位小兄弟,刚才都没看到,真是对不住。”掌柜走出柜台时看到了小季。
来到房间后,掌柜看二人身上沾满了沙子,说道:
“我去给您打些水,您先洗洗!”
“等等!”沈玉叫住了掌柜。
“您还有什么吩咐?”掌柜停住脚步。
“客栈中今天住了几个人?”沈玉问道。
“除了您二位以外还有三位,有两位是一起的,两个时辰前刚来,还有一位是昨日就住进来的。”掌柜如实回道。
“好了,你去吧!”沈玉心里莫名有一丝担忧,在进入大漠的时候,他就觉得好像有人一直在跟着,但是以他的功力却丝毫找不到那人的踪迹。
自从得知许文静进入了大漠,沈玉便在最短的时间内赶了过来,可是找到她的时候,她已经奄奄一息,没多久便死了过去,只剩下了眼前的这个小男孩。
沈玉想不通,许文静为什么要带着只有五岁的小季来到这里,这分明就是有去无回的选择。
当年陆明川进入大漠之后再无音信,他找了两年却毫无踪迹,当真成了活不见人死不见<a href="https://www.qidianxin.com">新笔趣阁</a>。
如今已经过去了快有六年,陆明川几乎不可能活下来,大漠也被人叫做死亡沙漠,一个人深入其中是真正的十死无生。
想到这里,沈玉觉得这件事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他不知道的隐秘,许文静没来得及说,也许小季知道些什么,等过些时日离开了大漠,找机会再问吧。
小季吃了一些东西便睡了过去,沈玉看着他稚嫩的脸庞,不由的感到一阵的悲凉。这么小的年纪他便失去了双亲,真不知道他要如何承受这一切。
“这世间的恩怨就像个深渊,只要有人存在,就会一直延续下去,仿佛没有终点!”沈玉暗自叹道。
“王大哥你听,外面好像有人来了!”庄贤风半倚在床上,手中擦拭着一把不足七寸长的小刀,他在闲暇的时候便会擦拭他的刀。
只见小刀的刀身只有四寸长短,并且非常纤细,弯弯的像一枚新月,却是通体黝黑的颜色。
刀身在几乎无光的房间中闪烁着冷峻的光泽,刀柄雕刻着一些花纹,像是某种图腾,也像是闪电的形状。
“都说见过你刀的人都死了,我这不是活的好好的。”王勇鸣没接他的话,反而调侃了一句。
“王大哥说笑了,我的刀在你的拳头面前也只能用来切个白菜。”庄贤风讪讪的笑道。
“庄老弟太过谦了,你的刀名震江南,可比我这拳头名声大的多,你还别说,有时候我真想试试你的刀!”
“王大哥取笑小弟了,你的御风拳在百年前就已称霸江湖,就算是现在,也根本没有人见过你全力出手,就算是面对三大剑客,想必也不会逊色多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