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,车阵是死的。
只起阻挡作用,且受到地形所限,难以移动自如。
而长矛手则能够迅速移动,还能杀敌。
长矛火枪阵还能抵挡来自侧翼的进攻,如同豪猪般全是尖刺。
火枪兵则能布于四角,还能退到长矛兵身后。
“只不过,这种战阵的火力发挥,似有不足,或者是局限。”
安排在方阵四角的火枪兵,并不能同时参与战斗; 四面的长矛兵也同样只会有一面或两面受敌,其他方向的战兵难以支援。
戚继光一眼就看出缺陷,这种战阵会造成兵力的浪费。
尽管这或许能够通过将士们的丰富经验、密切配合,来发挥主动能动性。
但在激烈的战斗,做到这一点,不是百战老兵的话,很难。
“万岁不谙沙场厮杀,虽想得周到,却是过于求稳了。”
戚继光微笑起来,心中却不掩对万岁的赞叹。
先立于不败之地,再求击败敌人,这倒也符合用兵之道。
戚继光拿出纸笔,也画起了图,模拟战场的情况,进行着推演。
在他看来,方阵的纵深也过于夸张。
尽管这为了规避方阵侧翼的弱点,但实际上也不必如此。
高纵深则意味着方阵需要的兵力很多,兵力多则布阵时间要长。
时间长还能弥补,但移动起来不够灵活,影响就不小。
等于是杵在那儿,等着敌人来进攻。
“可以化大为小,五六百人一个战阵,战阵间留出空隙,如梅花般交错排布。”
“战车亦可用,战阵之间布以火炮……”
戚继光画出简单示意图,认真地思索着。
战阵交错布放,对进攻的敌人就形成了交叉火力。
而且,战阵之间能够互相支援保护,最大限度地护住侧翼的弱点。
“就算一阵被击败,对其他战阵也影响有限,不会造成全盘崩溃。”
戚继光的思路被打开,又开始研究长矛和兵种分配,以求尽量完美地上呈御览。
比如古代的长枪,通常是“无过三其身”。
按人的身高一米七计算,长枪就不能超过五米。
枪太长,腰就会软,枪头向下垂,且舞动厮杀不便。
所以,明军的长枪一般是三四米,比欧洲的要短。
欧洲步兵要对付骑士拿着骑枪的猛怼,枪的长度就要超过骑枪,五六米也不足为奇。
按照实战经验,戚继光将枪的长度定在三米半。
枪太长,士兵的体力消耗也大。
而且,按照蒙古人的战术,也很少骑马冲阵,枪长了也没用。
戚家军所用的超长武器是狼筅,长度达五米。
但狼筅和长枪不同,只是给小队提供掩护,并不提供主要的伤害输出。
而根据明军的编制,五兵一伍,两伍一什,三什一队,三队一哨,五哨一总,五总一营。
一总的兵力大概是四百五十人,也比较适合结阵。
如果是一营的话,两千二百多人,就有些有过庞大,欠缺了机动灵活。
“长矛和火枪兵大致按六四分的话,一阵就有一百八十名火枪手。”
“长矛手有两百五六十人,每面四十人,十人一排,纵深四层……”
戚继光重新设计改良了皇帝的步兵方阵,写得非常详细认真。